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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关总署出台18条措施提升跨境贸易便利化水平
发布时间:2018-03-26

    海关总署会同口岸管理各相关部门近日出台《提升我国跨境贸易便利化水平的措施(试行)》,提出18条举措,进一步优化口岸营商环境,提升我国跨境贸易便利化水平。

 

     在优化通关流程方面,主要采取取消海运提单换单环节、加快实现报检报关“串联”改“并联”、加大担保制度推广力度、深化国际贸易“单一窗口”建设、推进跨部门一次性联合检查5项措施。

 

    在简化单证手续方面,主要采取实现海运集装箱货物设备交接单及港口提箱作业信息电子化流转、推进口岸物流信息电子化、简化自动进口许可证申请办理、完善随附单证无纸化格式标准、应用电子委托代理取代纸质报关报检委托协议书、简化进口免予CCC认证证明工作流程、简化出口原产地证办理流程7项措施。

 

    在降低口岸收费方面,主要采取规范和降低口岸检查检验服务性收费、治理口岸经营服务企业不合理收费、继续开展落实免除查验没有问题外贸企业(失信企业除外)吊装移位仓储费用试点工作3项措施。

在建立完善管理机制方面,主要采取建立口岸通关时效评估公开制度、建立口岸收费公示制度、建立口岸通关意见投诉反馈机制3项措施。

 

    据了解,口岸管理相关部门近年来推进进出口环节“去繁就简”,口岸通关效率得到了较大提升,但距离贸易强国还有较大差距,贸易便利化程度仍需继续提高。此次出台的措施旨在通过优化通关流程、简化单证手续、降低口岸收费、建立完善管理机制等方面采取有效手段,进一步压缩进出口环节时间和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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