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三角•善治•实务讲堂——“普遍二胎”新政解读
发布时间:2016-01-07
 

形式:授课+讨论

时间129 1330-1630

【课程简介

20151227全国人大常委会表决通过了修改《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的决定,这也意味着“全面二孩”政策将于2016 11日正式开始实施。“全面二孩”政策的实施将进一步导致晚婚假、产假等一系列女职工政策作出调整,尤其是对女职工的劳动合同签订、履行、终止以及解除等产生较大影响。因此企业HR应当及时了解法律、政策变化,掌握防范、解决措施,才能够有效避免劳动纠纷。

为了更好地帮助HR了解 “全面二孩”政策,及时调整用人单位对女职工的日常管理,宁波江三角法智企业管理顾问有限公司特此举办此次沙龙活动。本次课程将以“全面二孩”为背景,从女职工“从进到出”日常管理常见问题出发讲解如何做好女职工管理工作,并提出科学、合理的实际操作和防范建议。

【课程目标】

※ 精确定位,帮助您一次了解政策变化最新动向;

※ 清晰梳理,帮助您全面熟悉女职工管理常见问题;

※ 直击要点,帮助您深入掌握各类问题的操作技能。

【课程大纲】

一、对就业招聘影响

1. 招聘广告中不得涉及就业歧视;涉及就业歧视的后果?

2. 能否在offer、劳动合同中约定入职一年后不得怀孕?或一旦员工怀孕返还签约奖励?

3. 能否要求员工告知婚育状况?员工能否拒绝?如果员工告知虚假信息如何处理?

二、对劳动合同履行的影响

1.  女员工怀孕期间应注意事项

a)  孕检时间计入工作时间,时间如何确定?次数如何确定?

b)  限制延长工作时间及夜班,员工本人要求加班如何处理?

c)  工间休息保障,如果违反承担什么责任?

d)  享受产前假的条件?公司是否有权决定?与病假的关系?

e)  员工申请减轻工作量,但不申请病假,如何处理?

2.  产假期间应注意事项

a)  生育第二个孩子的员工能否享受晚育假及待遇?

b)  领取生育津贴的标准?与本人工资的关系?如何补差?

c)  未缴纳社会保险的员工,如何享受生育津贴?

3.  哺乳期内应注意事项

a)  哺乳时间的规定,能否集中使用?

b)  享受哺乳假的条件?与病假的关系?

c)  产假后的岗位恢复?如原岗位被替代,能否要求其至新岗位工作?能否以此作为"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的原因?

4.  如何解决因怀孕导致的岗位空缺

a)  协商在家办公,工资如何发放?

b)  直接雇佣、短期合同

c)  劳务派遣用工

d)  小时工、兼职

e)  退休返聘、实习生

f)  同事分担

g)  其他

三、对劳动关系解除终止的影响

1.  三期女员工能否解除劳动合同

a)  解除劳动合同条件-过错性解除

b)  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后果

c)  恢复劳动关系时,工资如何确定?

2.  劳动合同到期能否终止?是否需要另签劳动合同?

3.  因用人单位破产、撤销、解散能否终止劳动合同?

4.  处于三期的劳务派遣员工能否退回?

a)  劳务派遣员工的生育津贴标准?用人单位or用工单位

b)  可退回的情形包括哪些?退回后能否解除?

c)  不可退回的情形有哪些?

5.解除女职工有哪些注意事项?

【讲师介绍】

李昊,宁波江三角法智企业管理顾问有限公司总经理、首席法律顾问、律师 。

李律师精通全国及宁波市劳动人事法律法规,熟悉企业劳动关系管理的各项法律问题。非诉方面,能够为企业量身定制包括合同文本、规章制度等在内的服务方案,曾为多家公司完整构建人力资源合规体系、完善人事操作流程,将劳动争议消除在萌芽状态,有效降低客户的法律风险。诉讼方面,常年代理各类劳动争议案件,其中包括具有重大社会影响、标的额巨大的诉讼案件,有效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报名方式与收费标准】

参会费用:200 RMB/位,同时两人以上报名的,享受优惠价格:180 RMB/

联系人:郦 丹

电话:0574—87313173

培训部节假日业务咨询点:

阳光大厦15楼(解放南路65号)

公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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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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