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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修订可再生燃料标准计划
发布时间:2026-04-10
2026年4月1日,美国《联邦公报》发布了《可再生燃料标准》(RFS)计划的修订背景、相关条款变化及影响分析。根据《清洁空气法》(CAA),美国环境保护署(EPA)必须确定《可再生燃料标准》(RFS)在法定规定年份之后的燃料适用数量要求。在此背景下EPA正在为纤维素生物燃料、生物柴油(BBD)、先进生物燃料和总可再生燃料设定2026年和2027年的适用数量和百分比标准。由于纤维素生物燃料产量不足,EPA还部分豁免了2025年纤维素生物燃料数量要求,并修订了相关百分比标准。最后,EPA正在发布对RFS计划的若干监管变更,包括将可再生电力从RFS计划(eRINs)的合格可再生燃料中移除,并对RFS计划的沼气条款进行微小修订。

可能受此次修订影响的实体包括从事交通燃料(例如汽油和柴油燃料)以及可再生燃料(例如乙醇、生物柴油、可再生柴油和沼气)的生产、分销和销售的企业。修订后的最终规则反映了EPA在审查公众意见、与美国农业部(USDA)和能源部(DOE)协调以及进行广泛技术分析后做出的决定。此次修订最终确定的产量要求将加强美国RFS计划,促进可再生燃料的使用,并为全国范围内的国内原料生产者、可再生燃料生产者和农业社区提供有力支持,确保国内可再生燃料供应的持续增长,提高美国能源的独立性和安全性。

本规则于2026年6月15日生效,但修订指令47于2026年4月28日生效,修订指令17于2027年1月1日生效。(本文系转载,如有侵权请告知,将在第一时间删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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