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办新形势下劳动关系的重塑培训班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08-20
全市各商贸企业:

  为帮助我市商贸企业在《民法典》时代下充分了解用工制度设计与实操要点,全面掌握不同的调整方式,利用法律赋予的权利,通过合法合规的用工管理达到“降本增效”的目的,促进企业健康稳定发展,根据2021年宁波市商务局人才培训计划要求,我中心定于2021年8月27日举办一期“新形势下劳动关系的重塑培训班”。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

  宁波大市范围内各类型商贸企业总经理、人事副总、行政总监及人事经理等相关人员。

  二、培训时间和地点

  培训时间:8月27日(9:00—12:00;13:30—16:30) 签到时间:8:30—9:00

  培训地点:宁波饭店四楼宁波厅(马园路251号)

  三、培训内容概要

  (一)民法典和劳动法律法规的关系,对劳动关系产生的影响;
  (二)何谓劳动关系?如何甄别劳动关系;
  (三)何谓降本增效?降本增效的最终目标;
  (四)降本增效常见的方式方法;

  (五)用工灵活化的内容及调整方式;

  四、培训师资

  李老师:江三角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律师,现任宁波市人力资源经理协会员工关系委员主任、江北区劳动人事局争议仲裁院兼职仲裁员,长期致力于各项劳动法律事务顾问服务及诉讼代理、规章制度等制订审查、人力资源合规操作法律实务咨询等事务。精通全国尤其宁波市劳动人事法律法规,熟悉企业劳动关系管理的各项法律问题。

  五、报名和签到办法

  1. 本次公开课采用邮箱报名,请参训人员于8月26日前将相关信息(姓名、职务、单位、手机号码和单位注册地)发送到邮箱179327407@qq.com,并在邮件主题处标明“2021劳动关系+姓名”,最终以邮件回执确认为准。

  2. 培训当天签到时,请各学员按自己企业注册地所在区县(市)进行分区签到。

  六、其他事项

  此次培训班由宁波市商务局主办、市商务发展中心承办。在规定名额内,学员免费参加培训,交通食宿自理。 

  联系人:陈老师 李老师  

  联系电话:0574-89387351  87313992       


                                     宁波市商务发展中心
                                2021年8月19日

附件下载:2021新形势下劳动关系的重塑培训班报名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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