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市外经贸培训中心
2008年各培训项目财政补助标准与办理程序

  根据市外经贸局、市教育局、市财政局、市劳动局和有关县(市)、区规定,企业职工经单位同意参加市外经贸培训中心组织举办的有关项目培训,并取得证书的,财政将按一定的比例将培训费返还给企业。宁波老三区失业人员、驻甬部队随军家属凭相关的证件参加培训并获证可享受市劳动局一定的补助,具体规定如下:

序号

补助
项目

补助范围

补助标准

办理补助程序

外 贸
单证员

①宁波全大市企业在职职工

补助培训费30%

①培训发票复印件②培训合格证书复印件③企业的收款收据。获证以后的第二年返还。

②鄞州区、高新区企业在职职工
(外贸公司、生产型企业)

补助培训费50%

①培训发票②培训合格证书的原件与复印件③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④所在企业员工证明
(③④必须盖有企业公章方才有效)。 咨询电话:87317813

③宁波老三区失业人员

一次性补助200元

①发票复印件②失业证复印件③培训合格证书的复印件④身份证复印件 咨询电话:87319500

④宁波老三区驻甬部队随军家属

全额补助培训费

①随军家属培训推荐表原件②培训合格证书复印件③培训发票复印件④失业证复印件⑤学员个人信息  咨询电话:87319500

外 贸
业务员

①宁波全大市企业在职职工

补助培训费30%

①培训发票复印件②培训合格证书复印件③企业的收款收据。获证以后的第二年返还。

②鄞州区、高新区企业在职职工
(外贸公司、生产型企业)

补助培训费50%

①培训发票②培训合格证书的原件与复印件③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④所在企业员工证明(③④必须盖有企业公章方才有效)。 咨询电话:87317813

外 贸
财会员

①宁波全大市企业在职职工

补助培训费30%

①培训发票复印件②培训合格证书复印件③企业的收款收据。获证以后的第二年返还。

②鄞州区、高新区企业在职职工
(外贸公司、生产型企业)

补助培训费50%

①培训发票②培训合格证书的原件与复印件③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④所在企业员工证明(③④必须盖有企业公章方才有效  咨询电话:87317813

报关员

①宁波全大市企业在职职工

补助培训费50%

①填写宁波市企业职工培训学员报名表②一寸正面彩照一张③发票④身份证复印件⑤企业工作满半年以上证明  咨询电话:87319500

②宁波老三区失业人员

一次性补助400元

①发票复印件②失业证复印件③培训合格证书的复印件④身份证复印件  咨询电话:87319500

③宁波老三区驻甬部队随军家属

全额补助培训费

①随军家属培训推荐表原件②培训合格证书复印件③培训发票复印件④失业证复印件⑤学员个人信息  咨询电话:87319500

报检员

①宁波全大市企业在职职工

补助培训费50%
最高额度500元

①填写宁波市企业职工培训学员报名表②一寸正面彩照一张③发票④身份证复印件⑤企业工作满半年以上证明  咨询电话:87319500

②宁波老三区失业人员

一次性补助200元

①发票复印件②失业证复印件③培训合格证书的复印件④身份证复印件  咨询电话:87319500

③宁波老三区驻甬部队随军家属

全额补助培训费

①随军家属培训推荐表原件②培训合格证书复印件③培训发票复印件④失业证复印件⑤学员个人信息  咨询电话:87319500

货代员

宁波全大市企业在职职工

补助培训费50%

①填写宁波市企业职工培训学员报名表②一寸正面彩照一张③发票④身份证复印件⑤企业工作满半年以上证明  咨询电话:87316726

外销员

①鄞州区、高新区企业在职职工
(外贸公司、生产型企业)

补助培训费50%

①培训发票②培训合格证书的原件与复印件③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④所在企业员工证明
(③④必须盖有企业公章方才有效  咨询电话:87317813

②宁波老三区驻甬部队随军家属

全额补助培训费

①随军家属培训推荐表原件②培训合格证书复印件③培训发票复印件④失业证复印件⑤学员个人信息  咨询电话:87319500

跟单员

宁波全大市企业在职职工

补助培训费50%
最高额度500元

①填写宁波市企业职工培训学员报名表②一寸正面彩照一张③发票④身份证复印件⑤企业工作满半年以上证明  咨询电话:87317813

外贸
英语口语

①宁波全大市企业在职职工

补助培训费30%

①培训发票复印件②培训合格证书复印件③企业的收款收据。获证以后的第二年返还。

进口
业务员

②鄞州区、高新区企业在职职工
(外贸公司、生产型企业)

补助培训费50%

①培训发票②培训合格证书的原件与复印件③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④所在企业员工证明(③④必须盖有企业公章方才有效  咨询电话:87317813

宁波全大市企业在职职工

补助培训费50%

①培训发票复印件②培训合格证书复印件③企业的收款收据。获证以后的第二年返还。


注:1、江东区企业学员获证后培训费50%补助有关政策请拨打电话87979321、87979322外经贸局外贸科龚老师咨询。


  2、同一培训项目同时属两种补助范围的每年只能逢高享受一种补助。需要参加以上培训项目请关注中心网站:www.nbftt.com.